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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廣場

公民廣場是一個虛擬的網絡“民主牆”,供國內民眾張貼個人的遭遇、公開信、聲明、案件陳述以及照片、法院文件和視頻等,與人分享他們的故事。雖然大部分張貼內容是中文,但中國人權對每個張貼都提供了英文的標題和簡要介紹;中國人權還將有些文章內容翻譯成英文。

公民廣場是2010 年春季推出的,它一直作為一個自由發表的平台,讓訪民、維權人士、律師和其他公民來揭露腐敗和官員瀆職,揭露從非法拘留到綁架和酷刑的侵權案例,發表公開聲明,包括呼籲對官方的問責制和透明度,呼籲對強迫拆遷進行補償等。

這個虛擬的“民主牆”的不斷擴大充實,反映了中國公民維護其權利的強烈願望和中國越來越多的公民行動。在公民廣場上的張貼也幫助這些個人和群體得到國際媒體對他們案件的關注。

通過公民廣場,記者、研究人員和一般公眾能夠對一些個案的細節了解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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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金鄉縣土地強拆案] 山東省金鄉縣魚山開發區政府為實施建設“新農村”計劃,要求當地農民騰出耕地和宅地“上高樓”居住。由於開發商建造的高樓商品房質量不過關,再加上農民失地後只能靠打工和做小生意維持生活等原因,農民拒絕簽訂協議及搬遷。 2月28日凌晨6時許,當地政府出動1000餘名警察和工作人員包圍高莊村魏菜園自然村,實施強行徵地,與村民發生衝突。
[房屋被強拆案] 葉家三代在北京的住房於2003年5月因為奧運相關的工程而被強制拆遷。一家老小被逐出後,因補償金不夠購買住房而無家可歸。絕望之餘,身為殘疾人的葉國強於2003年國慶日當天在天安門金水橋上企圖投河自盡,之後被秘密開庭判處兩年徒刑。其兄葉國柱因於2004年8月申請示威遊行,抗議因奧運進行的強制拆遷而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但在2008年7月26日刑滿當天,卻直接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事拘留。而葉國強和侄子葉明君,因到北京宣武區政府前進行抗議,也於2007年9月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後雖被取保候審釋放,但一直遭監視。...
[郭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 前南京師範大學副教授郭泉,因寫文章並在網上倡議成立中國新民黨,於2009年10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 2011年11月24日感恩節,在南京浦口監獄服刑的郭泉寫信給11歲的兒子郭稱義,解釋自己為什麼要和兒子分別10年並回答兒子提出的8個問題。
女士們,先生們,大家好! 感謝國會給我這個機會,在這個大會上能為我的先生——人權律師高智晟講話,感謝你們關心高智晟受迫害的案例。 我先生高智晟是一名中國律師,他始終維護中國弱勢群體的權益,例如:為強迫拆遷的市民、為農民工、為上訪、為受迫害的基督徒、為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辯護等……;他這些主持正義的行為使他自己遭到中共當局的迫害。正如高智晟所說:“在中國,律師只要經手人權侵犯案,他自己就也會成為被官方迫害的被害人。” 2005年11月,他拒絕了官方要求他放棄那些最敏感案件,政府強行關閉了他的律師事務所並吊銷了他的律師執照。2006年8月15日,警方突然非法綁架了他,並以我和孩子做人質,強迫他認罪...
[朱虞夫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浙江資深異議人士朱虞夫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7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3年,北京異議人士查建國發表聲明譴責當局做法,並引用杜布切克語告誡當局:“你可以摧毀花朵,卻無法阻止春天”。
[朱虞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浙江资深异议人士朱虞夫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7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理由是:1,以非法组织“中国民主党”人身份为入狱的政治异议人士及其家属募捐;2,通过境外网站、媒体发表攻击诋毁政权的言论;3,通过互联网发送其编写的鼓动进行非法集会的信息。
【黃楊村種植小麥補貼】山東省臨清市尚店鎮黃楊村農民就2009年種植小麥補貼款至今未全數到位,以及鎮政府收繳農民信用社賬號“一本通”抵扣灌溉水費等問題,要求鎮、市、中央有關機構公開有關信息。
[陳衛]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9年的四川異議人士陳衛,於1月9日被送往監獄服刑。陳衛的妻子王曉燕說,當局剝奪了已經承諾的他與家人見面的權利,“這麼做對我們的精神是極大的摧殘”。 她和9歲的女兒都堅信陳衛無罪!
【中油集團撫順石化公司公安幹警侵權案】因向企業紀委實名舉報中油集團撫順石化分公司某車間主任聶思智的貪污行為,1996年張恆銀被企業公安幹警拘留並被刑訊逼供致殘。十五年來張恆銀要求追究涉案幹警的刑事責任,但未有任何結果。
[陳衛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四川資深異議人士陳衛因 在互聯網上發表9篇評論性文章 ,被指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其案於2011年12月23日開庭審理,他 被當庭重判9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 。律師鄭建偉和梁曉軍為其做了無罪辯護,本書面辯護詞系辯護人根據庭審回憶整理增補修飾而成。
【倪榕因嚴打入獄案】八十年代初中央開展的「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分子」活動,使許多無辜者含冤入獄。福建公民倪榕因在抓小偷的現場被抓,酷刑折磨後被送醫院搶救四天才脫離危險。他不被允許請律師。福建省永安縣(現為永安市)法院秘密審理其案,庭審只進行了兩三分鐘,法官由借來的飲食服務公司的經理擔任,將他以搶劫罪判刑8年。1983年12月4日他被送到云南省嵩明縣四銀煤礦服刑,因一直不認罪並堅持申訴因而沒有獲得任何減刑,1991年8月12日才刑滿獲釋。他從1984年就開始向各級機構申訴,但至今為止,除了收到「申訴材料已經收到,轉交有關單位處理」之類的函件外,其案件沒有任何單位真正去處理。...
【野靖環】北京上訪人員及維權人士野靖環等一行10人到公安部信訪辦上訪,反映北京海淀區羊坊店派出所副所長張豔君、警長苗宇暴力執法、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問題,但卻在信訪辦遭遇到同樣的暴力,野靖環還被信訪辦的警察掄倒在馬路沿兒上。
[秦永敏胡石根]因為為北京民運維權人士王國齊(曾坐牢12年)生病住院而呼籲幫助,武漢民運維權人士秦永敏(曾坐牢12年)被行政拘留十日,北京民運維權人士胡石根(曾判刑20年)被不明身份人員騎電摩托車撞飛,作為基督徒的北京維權人士徐永海撰文,表示要用來自上帝的愛去饒恕那些作惡者,並為被拘的秦永敏、被撞的胡石根祈禱。 面對秦永敏被拘胡石根被撞怎麼辦 ——我們要為被拘的秦永敏、被撞的胡石根祈禱,求主保守他們 (北京基督教家庭教會聖愛團契)徐永海 2011年11月30日 2011年10月26日下午,曾因政治原因2次坐牢先後坐牢12年的,北京著名民運維權人王國齊弟兄,突發腦出血,住入北京大學第三醫院、...
當局以未經登記為由取締貴州人權研討會、抓捕全體成員、關押主要負責人陳西,不僅公然踐踏《世界人權宣言》,而且違反了賦予公民言論結社自由的中國憲法。
陳西因發表維護人權的言論被當局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拘捕。言論自由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當局的行徑再次凸顯了在中國公民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利就是“犯罪”。
【陳光誠】山東臨沂維權人士、盲人律師陳光誠因揭露一胎化政策執行過程中的暴行被當局判刑,2010年9月刑滿釋放後與妻子女兒被上百個政府僱傭人員囚禁在家,不能外出,不能就醫,只能靠近80歲的老母種蔬菜度日。2011年9月以來,網友發起「自由光誠」活動,全國各地多種職業人士上百人分別多次試圖到達他所在的東師古村進行探訪,都被毆打搶劫。11月12日是陳光誠生日,各地發起各種活動,慶賀他的生日,上海約150人聚集為光誠祈福。
左曉環曾是「天網」的義工,在汶川地震時與黃琦等人一同前往汶川參與賑災、救災活動。劉曉原律師在博文中介紹:六九年出生的左曉環,至今還是單身一人,他被開除工作後,曾去找過事情做,但因為有人幹涉,最終成了無業人士。左曉環兄弟姐妹四人,父親已經去世,母親年已古稀。 左曉環曾是「天網」的義工,在汶川地震時與黃琦等人一同前往汶川參與賑災、救災活動。劉曉原律師在博文中介紹:六九年出生的左曉環,至今還是單身一人,他被開除工作後,曾去找過事情做,但因為有人幹涉,最終成了無業人士。左曉環兄弟姐妹四人,父親已經去世,母親年已古稀。 略知一二的左曉環 左曉環是個典型的書呆子型良心覺醒者。他本性不壞,...
艾未未妻子 路青 致函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以其藝術家丈夫艾未未失蹤長達81天的切身經歷,要求全國人大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時對其中的一些有關監視居住和拘留逮捕可以不通知家屬的特殊排除條款不予通過。她認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應限制公安機關執法的任意性,使公民在公權力面前得到法律的保護,真正實現憲法中所體現的基本人權。
湖南工人運動領袖李旺陽因參加1989年的民主運動和要求生存權先後兩次被判刑,長達21年的牢獄折磨致其雙眼失明、雙耳失聰,而且落下全身疾病,但2011年5月出獄後,邵陽市地方政府繼續對其施以迫害,使其無家可歸,貧病交加。為此,張善光撰文呼籲邵陽地方政府立即停止對李旺陽的迫害,並具體提出三項要求。
【馮正虎】馮正虎撰文闡述公民訴權的重要性和爭取這一權利的迫切性。他編撰的《 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為案例彙編 》已經出了4集,彙集了190位訴訟當事人的430件案例,揭露了上海司法不作為的部分事實。中國的法律樣樣齊全,但公民的訴權卻沒有保障,現在一部分上海市民已「信法不信訪」,走進法院,要求立案,維護公民訴權,挽救垂死的法律,喚醒法官的良知,推動司法改革,建設法治國家。
【吳澤恆】 廣東佛教領袖吳澤恆因於1998年 和1999年建議政府進行改革, 包括增加政府透明度、建立黨外監督機構、制止腐敗等,而被以「非法經營罪」、「擅自發行股票罪」判處有期徒刑11 年;2010年2月獲釋後繼續受到騷擾、監視、恐嚇和毆打。
【王荔蕻案】 王荔蕻是北京維權活躍人士,因組織網民於2010年4月16日去福建馬尾法院圍觀「福建三網友」案開庭、聲援「三網友」,被當局於 2011年3月21日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拘留,4月20日以「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將她逮捕。8月12日,當局又改以「尋釁滋事罪」,對王荔蕻案開庭審理。2011年9月9日,王荔蕻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王荔蕻表示將上訴。
呂耿松與妻子雪娥 呂耿松與妻子、妹妹和女兒
【呂耿松案】浙江維權人士呂耿松因在互聯網上發表文章批評政府於2007年8月24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2008年1月22日杭州中級人民法院以同一罪名判處呂耿松有期徒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呂耿松不服,提出上訴。2008年4月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終審決定。
【呂耿松案】浙江維權人士呂耿松因在互聯網上發表文章批評政府於2007年8月24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2008年1月22日杭州中級人民法院以同一罪名判處呂耿松有期徒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馮正虎】上海護憲維權人士馮正虎出門外出時受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察的無理阻擾,並被警察濫開傳喚證帶到派出所關押了約3個小時。對此,馮正虎按照法律向各有關部門投訴。他的維權過程讓人們看到:派出所濫用一張傳喚證,至少可以引發27場官司。這場由他和警察與法官共同參與表演的「1大於27」的司法行為藝術表演,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上海司法有法不依、行政亂作為、司法不作為的現狀。
【上海訪民維權】2009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保護行政訴訟當事人訴權的意見》,就切實解決行政訴訟有案不收、有訴不理的問題,提出諸多「意見」,但地方法院的法官依然我行我素,照樣司法不作為,隨意剝奪公民訴權。公民要維護自己的利益,首先要捍衛法律,維護最高人民法院的權威。上海訪民千里迢迢來到北京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希望它的法令通順,守住作為社會公平公正的最後一條防線。
[王荔蕻尋釁滋事案] 王荔蕻是北京的一位頗受尊敬的維權人士,因為組織網民於2010年4月16日到福建馬尾法院圍觀「福建三網民」案的開庭審理,被指控涉嫌尋釁滋事罪,於2011年8月12日開庭審理。律師劉曉原和韓一村為其做無罪辯護。
【遭強拆以死抗爭 李佳妮案】上海虹口區居民李佳妮的家於2008年4月10日遭暴力強拆,導致懷孕快9個月的李佳妮早產,孩子出生後夭折。遭強拆後李佳妮和丈夫計斌居無定所並進行上訪。為終結他們的上訪,2011年6月24日,虹口區政府召開邀請李佳妮參加的聽證會,但聽證會卻不讓代理、不許旁聽、也不讓李佳妮本人進入。聽證會結束後5天,6月29日,李佳妮在廣州的一個旅館裡用木炭煙熏房間結束了年僅28歲的生命。在遺書裡,李佳妮稱自己選擇在廣州自殺,是「為了把這件上海的醜事擴大,政府能快點解決!」「希望我的死可以影響到中央,把我們還有很多像我們一樣的可憐老百姓可以有自己的住房!願上海一些腐敗官員,...
【上海訪民申請遊行】2011年8月3日,上海市閔行區馬橋鎮村民第十三次去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申請遊行示威,請求公安局批准馬橋鎮8個村300名村民於2011年8月8日舉行遊行示威活動,示威目的為要求上海市各級政府對申請人13000畝基本農田被違法徵收一事展開調查,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違法責任。
【羅勇泉】在廣東省南雄市工作的異議人士羅勇泉在工作單位無端遭毆打並被辭退,他買好車票欲前往珠海找工作,卻被國保禁止離開當地。
[毛恆鳳] 決定書說,毛恆鳳因高血壓在其一年半勞教期間被送監獄醫院治療至今,現醫院建議其到社會醫院治療,遂決定不再對其執行剩餘勞教期。
[毛恆鳳] 7月28日,毛恆鳳坐在輪椅上由十幾名警員送回家。她因高血壓、腦血栓等病在勞教期間送醫救治。因病情嚴重被決定停止執行勞教,獲釋回家。
貴州大眾橡膠有限公司的300多名工人於7月20日和21日冒著酷暑舉行靜坐示威,抗議公司老闆侵吞國有資產、盤剝工人利益,要求當局加以解決。20日,當局先派官員到現場宣讀文件,繼而出動防暴警察前來威脅,靜坐工人表示不解決問題就不停止抗議。21日,工人繼續舉行靜坐。報導該消息的民間記者寫道:「中國的工人已明白了一個簡單的道理:要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只有團結起來共同鬥爭,而其中團結和堅持最重要。」
傳朱虞夫被審查起訴,家屬提出取保候審申請 2011年3月5日上午,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創始人之一的朱虞夫先生被警方從家中帶走,同時被抄家,抄走兩台電腦等物品,隨後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於2011年4月11日逮捕,羈押於杭州市上城區公安看守所,據傳該案現已偵查結束,移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朱虞夫先生患有高血壓和高血脂等疾病,之前因中國民主黨遭政治迫害案,兩次入獄長達九年之久,故也留下了很多勞改後遺症,身體健康狀況一直讓家屬擔心。昨天(2011年7月12日),朱虞夫的妻子蔣杭麗向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出了取保候審申請書,根據相關法律,檢察院應當七日內作出決定或答覆。 噢,...
江蘇常州訪民徐順妹因試圖到北京上訪,反映自己所在村土地被官商勾結非法掠奪的事實,於2011年2月19日被當地警方、信訪辦人員和拆遷辦人員從火車站帶回,之後被關在一個「黑監獄」(五金交通賓館)。被關押期間,她被非法搜身、撞牆體罰並被要求寫不再到北京上訪的保證書。4月2日,她被轉移到當地拘留所執行7天的行政拘留,4月9日才被釋放。獲釋後,她就其被關「黑監獄」的遭遇向各級法院要求起訴立案,要求追究違法者的行為,但被法院拒絕。徐順妹用視頻的方式敘述自己的遭遇。
【齊崇淮案】齊崇淮是一位資深記者,以揭露官員腐敗和社會不公聞名。2007年,在他於新華網發表文章揭露滕州市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建豪華政府樓之後被拘留,2008年被以「敲詐勒索」罪判刑4年。他本應於6月25日刑滿釋放,但檢察機關卻以上次審理齊崇淮案件時未被法院支持的指控再次起訴他。6月9日法院對齊崇淮案重新審判,以「敲詐勒索罪」和「職務侵佔罪」將他判刑12年,扣除已執行的4年,還需執行8年。齊在自辯詞裡指出,對其所謂的「漏罪」的指控,從公安機關5月26日偵查,到檢察機關起訴到法院,到法院於27日向自己送達起訴書,僅僅用了24小時。他認為「現在的法律已經貶值到被人玩弄於股掌之中的時代了」。
【齊崇淮案】齊崇淮是一位資深記者,以揭露官員腐敗和社會不公聞名。2007年,在他於新華網發表文章揭露滕州市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建豪華政府樓之後被拘留,2008年被以「敲詐勒索」罪判刑4年。他本應於本月25日刑滿釋放,但檢察機關卻以上次審理齊崇淮案件時未被法院支持的指控再次起訴他。6月9日法院對齊崇淮案重新審判,兩位律師以「對同一個行為重複起訴違犯了法律常識和國際上禁止雙重處罰的原則」為題為其做了無罪辯護。齊當庭被以 「敲詐勒索罪」判刑3年,「職務侵佔罪」判刑9年,合併執行12年,扣除已執行的4年,還需執行8年。
【馮正虎】上海著名護憲維權人士馮正虎2011年6月14日再次被抄家後被因涉嫌「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社會秩序」傳喚。本次被扣押的電腦已經是馮正虎被扣押的第十一台電腦。
一本為爭回自己的家園和財產而艱辛上訪十餘年的回憶錄。
6月3日,廣東南海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佛山南海區三山島農民狀告政府不作為案。該案三山島農民的代理人、中國公民維權聯盟法援義工天理,在庭審中再次要求被告公開1992年當時的南海縣國土局與一些鄉、村領導簽定的預征土地協議。這份協議使三山百姓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造成土地大量丟荒,農民需要買菜吃。庭審時,作為被告的政府方默不作聲。法庭宣佈擇日宣判。
【茉莉花活動鎮壓】2011年2月以來,多名維權人士被騷擾、任意羈押、被失蹤、被「監視居住」。其中一些已經釋放但多被禁聲,維權人士劉沙沙針對他們的遭遇,寫下此詩。
上海維權人士馮正虎致函人大代表和法律界人士,要求他們支持他於2010年8月3日發起的「我要立案」行動。馮正虎在信中重申了2011年1月上海召開第十三屆上海市人大四次會議期間189名上海市民向上海市人大提出建議書的內容,包括歸還公民訴權、保障法官獨立審判權、罷免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等。他呼籲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履行法律實施的監督責任,徹底消除上海司法不作為的惡習,樹立法律權威,保障公民訴權,維護法官尊嚴。
武漢活躍人士秦永敏因呼籲捐款幫助剛出獄的癱瘓民運人士李汪陽而被武漢當局行政拘留十天、罰款人民幣200元。關押期間,警方抄了秦永敏的家,洗掉了他電腦及U盤上的全部資料。這是秦永敏因「顛覆國家政權罪」服刑12年出獄後半年來第七次被警方實行強制性措施。秦永敏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投訴,要求成立中國人權問題特別工作組。
2011年4月28日,當清華大學全校師生仍沉浸在百年校慶的喜悅中時,一樁悲劇在清華大學工字廳發生了:一位為清華工作了大半輩子的退休老員工在清華工作人員衝撞下導致心臟破裂猝死! 我們懷著異常悲痛的心情,向校方如實陳述事情的經過:4月28日上午10時許,清華大學退休員工諶貴達同志與老伴易女士到清華大學工字廳,找人事處負責人提交一些證明退休前幹部身份的證據材料,被當時值班的兩名保安無理阻攔,他們對老人語言相激並對諶貴達同志進行推搡、撕扯和衝撞,當時的監控錄像真實地記錄了這一幕。諶貴達感到胸口疼痛,在工字廳西門的走廊長凳上坐了大約十分鐘。十二時許,諶貴達的疼痛不但沒有消除,反而越加嚴重。下午一點五十...
【福清紀委爆炸案】出庭旁聽此案的心塵在此文中詳述開庭情況和案件歷史。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紀委機關發生一起爆炸案,紀委司機吳章雄接到領導傳呼趕到單位被炸死,吳昌龍、陳科云、杜捷生、談敏華、王小剛和謝清等六人被作為犯罪嫌疑人逮捕。2004年12月,陳科云、吳昌龍因爆炸罪被福州中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杜捷生、談敏華因非法買賣爆炸物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謝清因偽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但被指控為爆炸提供電雷管的王小剛被無罪釋放。2005年12月福建省高院裁定「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福州中院判決,發回重審」。2006年10月,福州中院重審再次判決陳科云、吳昌龍死緩,改判杜捷生、...
毛恆鳳作為一名三個女兒的母親,被警察非法帶走後至今下落不明,毫無音訊,又由於她在勞教所受盡折磨與摧殘,導致渾身傷病嚴重,為此在母親節之際向愛好和平與正義的人們呼籲,請求關注! 2011年2月24日,幾十個安徽和上海警察用蓋有安徽省勞教管理局黑公章的終止所外就醫通知的傳真複印件,把已經被它們折磨得還只剩一口氣、回到家才兩天的毛恆鳳非法從家中帶走後,至今已兩個多月了,沒有仼何相關部門用口頭或書面的方式通知毛恆鳳的家屬有關她的確切下落,更談不上安排會見了。她的丈夫在2011年2月28日寄掛號信給安徽省女勞教所,收信人為毛恆鳳,信的內容是希望她收信後能簡短回信,可讓家人知道她的下落,...
【北海白虎頭村徵地案】北海白虎頭村民選村長許坤2011年4月29日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許坤不服,提出上訴,請求宣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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