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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

《中国人权双周刊》是由中国人权编辑出版的中文网络刊物,由原先的《人与人权》月刊和《华夏电子报》周刊合并而成。本刊宗旨是为中国的人权进步呐喊,普及人权理念,介绍国际人权法律知识,扩大公民社会空间,促进中国人权状况的改善。为更有效使用资源,《中国人权双周刊》从第181期起并入中国人权主网页。我们将继续遵循本刊宗旨,一如既往地为读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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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401 — 2429 (2429)
“赤壁三君子”案的最终判决不是我们律师所能左右得了的,但是公理自在人心。当局为保政权,不顾事实,肆意揉捏罪名,玩弄法律,将“赤壁三君子”治罪入狱。就此案判决,律师当然不会胜诉,但从另一角度上来讲我们却是赢家。
就算张六毛死于重病,也确实犯罪,但为何不通知家人?为何长时间不让家人见遗体?为何警方希望擅自火化?从张六毛家属最后见到其遗体的情况看,张六毛死前遭受酷刑已经是铁证如山。
得知你被处刑七年,我的心在滴血。在一邮件组里,我写道:“痛苦到极点。她将在牢里呆到七十八岁,她能活着出来吗?一个在斯国一如既往地勇敢、坚毅、有担当、有远见的伟大女性,就这么被销声了?”
自从今年7月9号开始,我们的亲人被强迫失踪了。其中包括17名律师、律师助理及律所人员,还有6名维权人士。所有人的失踪几乎是照着一个版本进行的:从北京和天津带走人的号称“天津警方”,涉嫌的罪名清一色的“寻衅滋事”或仅仅就是“涉嫌刑事犯罪”,连个具体罪名都没给!而且接下来聘请律师的过程极其艰难,有的律师只要表示愿意代理,就有国保找上门禁止代理。
认识王全璋多年,眼看着他从青涩青年成长成现在坚定的人权捍卫者、经验丰富的辩护律师和成熟顾家的男人。或许,他自己也体会到维权和成长的艰辛,一次,他照着镜子对我说:“我当年也是一个帅小伙,现在有了这么多白发。”
浦志强律师因为“七条微博,六百余字”,被控两罪——“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社会各界尤其法律界,极其关注。国际社会一直在跟踪本案。本案能否严格依法判决,直接关涉国民对法治的信心和中央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行,关涉到我国的国际形象。
事务所是律师们抱团取暖的地方,也是中国人权法治的幼芽据以发育成长的温室。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今天的发展壮大昭示,人权法治在中国将会是欣欣向荣的前景,律师业,是转型期中国的朝阳行业。
“只有在创造了使人人可以享有其公民和政治权利,正如享有其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一样的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自由人类享有公民及政治自由和免于恐惧和匮乏的自由的理想。”
江天勇、唐吉田、王成、张俊杰等四位维权律师虽然在野蛮的建三江均被殴打致骨折,但从精神品质上讲,他们的硬骨头依然是固若金汤,并散发着耀眼的光芒,这光芒如同一座灯塔上的亮光,照亮了很多人追寻普世价值的路,激励着追求自由的人们勇往直前。
依法治国,律师是基础。依法治国说白了就是接受普世价值,主要由律师、法律人治国。法官、检察官从执业十年以上的优秀律师中产生,法官不是官,是政治中立者,否则永无公正的判决。可是,中国律师今天处于极其低下的地位。
美国的法律自由来自五月花号公约、英国的学徒制、布莱克斯通著作、殖民地宪章与普通法制度,但美国律师群体不拘形式与传统,积极反思,勇于创新,通过其制宪杰作和法学院创制,赋予自由以更加清晰的法律形式和更加有力的辩护群体。
法的目标是和平,而实现和平的方式却是斗争。在从权力政治走向权利政治的过程中,对中国律师来说,为权利和权利政治而斗争是为职业声誉而斗争,更是一种职业担当。回应中国政治史上的这个重要转型,抛弃将参与政治等同于成为权力部门成员的传统思维,用更为开放的心态投身到权利政治的历史潮流中,中国律师才真正有希望赢得未来。
前进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不会画地为牢、作茧自缚,我们将以辛劳、汗水、鲜血乃至我们的生命奉献在自由这个伟大的祭坛之上。我们将聚集在这里,践行着我们的祖先亘古不变的传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也正是这种传统的力量促使我们下定决心追求创新,变革社会,点亮蜡烛,照耀未来。
北京律师黎雄兵欲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出境前往美国芝加哥参观访问,被禁止出境,理由为出境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黎雄兵律师问“可我没做什么!”边检或特务答复“但你心里怎么想,大家都知道!”
权利不可能天上掉下来。无论宪法对人权和公民权利的规定多么尽善尽美,如果不是通过积极的公民行动自己争到手,往往都是浮云;所谓宪法无非一纸空文,不可能真正受尊重。民权运动因此比宪法宣誓意义更重大,更能捍卫宪法尊严。
在当局“依法治国”的口号下,执法者依然在执法犯法,警察权力大肆扩张,公民权利却毫无保障。因此,指望当局“依法治国”、实行法治、保障人权只能是不切实际的梦幻,必须通过全体公民的不懈努力,让宪政民主制度落地,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各项基本权利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他已经超越律师界,个人影响力日渐隆盛,几欲成为社会公众人物,而他又是有“前科”且被警方严密监控的对象。因此,官方无法容忍他逾越维稳红线,这才是官方此次抓捕他的深层原因。
听到隋牧青律师被拘押,我并不感到吃惊!因为隋牧青先生近年来接连不断地代理国内的诸多政治敏感案件,秉持法律武器,在庭上口战群蛮,每每使诸法盲无地自容,以致由此反复受到司法当局的罚款、警告、威胁,使他一直行走于随时被抓捕的线上。
律师的首要职责或主要职责就是同权力的滥用作斗争,首先是同司法权力和政治权力较真和较劲,以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在专制独裁国家,尤其如此绝对如此。因为专制独裁国家尤其是一党专政国家,司法权力绝对是执政党的一个工具,不可能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
唐先生当然是无罪的,指控他有罪,不过是因他和所有的良心犯一样,有一颗追求爱与真理的心。而我的这篇辩词所要探讨的,也正是爱与真理的“罪”性。
在劳教制度被取消以后,目前的刑事拘留制度实际上变成了警察任何逮捕、任意羁押的一种报复、惩罚制度。警察可以在完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抓捕任何人,而现行的刑事拘留制度为警察的滥抓滥捕行为提供了一条合法的通道,并且,在目前的司法体系设计之下,受害者没有任何司法救济渠道。
2015年7月9日凌晨,以王宇和包龙军律师夫妇被警方抓捕为起点,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全国范围内先后有十四位律师和多位民间人士被非法抓捕、秘密羁押、被官方媒体造势污名化,近300名律师和民间人士被警方强制约谈、非法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更有上述人士无数的无辜亲朋好友被骚扰、被拖累……
7月10日,和平再次遭遇强迫失踪——连同他的助理高月和赵威,连同他的弟弟李春富律师。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发生在他周围的这一切,但我相信和平“爱里没有惧怕”,他一定能平和面对,也盼望他早日回到他深爱的家人身边!
警察和律师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首先源于法律的设置。法律给了警察追剿罪犯的权利,给了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无罪或罪轻辩护的权利。现实中,警察眼中所有人都是罪犯,必全部缉拿之而后快;律师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两者或都内心以为自己在维护公平正义,两者对公平正义的理解或也有很大区别,矛盾势所难免。
律师分级,其中包藏的祸心就在于逼着律师不是依法去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而是拼命地去维护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不是让律师去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而是让律师去不断提高自己的勾兑水平。最终的结果,是在法庭上律师不再为当事人的利益据理据法力争,而是与公、检、法、司沆瀣一气,配合表演。
前不久,笔者收到一封神秘的电子邮件,内容是重庆市委书记关于重庆 打黑的讲话稿。笔者试图向这位陌生人发送电子邮件,可是被莫名其妙地退了回来。可见,对方只想传递信息,不愿意与笔者交流。
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构成一个国家三种基本权力的一个权力,对于社会中所发生的纠纷和案件依照法律做出判断和解决。一个国家若具备理性的司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那这个国家就不会闹革命,老百姓也不用上访。
雨伞运动成功与否,或许言人人殊,但无论发展如何,我希望所有支持真普选的港人,不要放弃,即使场境改变了,也要继续坚持打拼下去。只要这样,我们必能一起见到真普选来到香港的一天。
在许志永博士受审之日,78名教授、律师和媒体人联署发表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公开建议书,要求撤销违宪的《集会游行示威法》。建议书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具体规定,指出1989年10月31日公布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与宪法严重相抵触,实质上剥夺了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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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双周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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