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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和请愿

[English / 英文] 杭州市公安局: 中国公民吴义龙、陈树庆、朱虞夫、毛庆祥、祝正明、王荣清,为了伸张权利呼吁政治体制改革,特向贵局提出游行集会申。 一、申请理由 六位公民在1998年及之后的筹组中国民主党活动中,被杭州市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先后分别判刑入狱,法院在计算刑期时,没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将以上六位公民应计的失去自由的时间,折抵刑期。 六位公民在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和其后分别提出上诉、申诉。已经穷尽各项权利主张途径。故此,提出游行集会的请求,以实现权利救济。 六位公民认为:六位公民的权利之所以被侵害(见附件),被侵害的权利无法依司法途径获得救济,...
马强等 49 位中国公民发表致江泽民的公开信,抗议对从事“中国文化复兴运动”的马哲、吴若杰、李曦、刘宪立加以逮捕劳改,要求江泽民为首的中国政府立即释放他们并道歉赔偿, 中国人权 要求中国政府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后,更要遵守人权公约的精神和规定。 中国人权 从国内获知,由马强起草并担任发言人,包括俞心焦、朱修阳、熊晋仁、卫疆共同发起的致中国主席江泽民的公开信,徵得了北京、陕西等十来个省市异议人士的签名支持,其中包括林牧、任畹町等著名的异议人士共 49 人。公开信指出,因为发起和从事“中国文化复兴运动”,中国公安部门在 98 年初,逮捕了部份发起人和参与人。时至今天,仍有马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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