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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广场

公民广场是一个虚拟的网络“民主墙”,供国内民众张贴个人的遭遇、公开信、声明、案件陈述以及照片、法院文件和视频等,与人分享他们的故事。虽然大部分张贴内容是中文,但中国人权对每个张贴都提供了英文的标题和简要介绍;中国人权还将有些文章内容翻译成英文。

公民广场是2010 年春季推出的,它一直作为一个自由发表的平台,让访民、维权人士、律师和其他公民来揭露腐败和官员渎职,揭露从非法拘留到绑架和酷刑的侵权案例,发表公开声明,包括呼吁对官方的问责制和透明度,呼吁对强迫拆迁进行补偿等。

这个虚拟的“民主墙”的不断扩大充实,反映了中国公民维护其权利的强烈愿望和中国越来越多的公民行动。在公民广场上的张贴也帮助这些个人和群体得到国际媒体对他们案件的关注。

通过公民广场,记者、研究人员和一般公众能够对一些个案的细节了解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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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a phone conversation with Human Rights in China (HRIC), Uiles (威勒斯), the son of Mongolian dissident Hada (哈达), who has been under more than two years of illegal detention, says that his father is severely withdrawn and has psychological problems but is being denied medical treatment. Hada, an...
江西三位因呼吁官员公示财产被逮捕的维权人士之一的刘萍的女儿说,尽管六位律师在10月28日新余渝水区法院上午开庭时,表现出很强的依法辩护能力,但在下午的庭审中,法庭为避免回答律师提出的问题,竟然剥夺了他们的提问权。在此情况下,被告和他们的家属认为律师无法正常地进行辩护,被告将不会得到公正的审判,为此三位被告和其家属解除了对六位律师的委托。
刘萍、魏忠平、李思华案的六名辩护律师发表声明指出,鉴于合议庭对“追加起诉”法律概念的适用存在重大的错误,鉴于检察机关正在对律师们控告三名合议庭法官涉嫌超期羁押的违法问题进行调查,而合议庭对律师要求涉嫌违法的法官回避的申请不予准许;三名被告人认为合议庭不能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审理案件,律师的辩护工作已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当庭决定解除了对律师的辩护委托。律师们再次呼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率先尊重和恪守法律,立即解决对三名被告人的超期羁押问题,并依法处理被告人的回避申请。
这是张贴在律师庞琨博客上的对10月14日在江西新余渝水区法院召开的刘萍、魏忠平、李思华案庭前会议的记述。7月2日,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刘萍、魏忠平和李思华被以“非法集会”罪起诉——4月21日,他们曾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和释放政治犯。9月23日,刘萍和魏忠平被追加两项罪名。这篇文章讲述了与会的辩护律师要求法院对为什么没有在7月2日受理案件后三个月内开庭或结案,以及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法律依据,尤其是没有释放未被追加罪名的李思华做出解释等过程。律师们还讲述了他们根据《刑诉法》第28条要求法官回避,但被主审法官以“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为由驳回的过程。
286位包括律师在内的中国各地公民签署了这份呼吁书,敦促司法部和各地司法局恢复包括唐吉田在内的38位律师的执业权,保证他们不受干扰地执业。呼吁书说:“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更多的良心律师为弱势群体代言、不畏强权依法执业,捍卫人权坚守良知与正义。”这一签名活动将持续到2013年10月30日。
维权人士郭飞雄(杨茂东)的律师向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提出控告,控告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局长和天河区看守所所长利用公职多次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并超期非法羁押当事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利用职权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罪及利用公职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要求该院立案查处。
比利时华人胡阳投诉上海当局不顾其家人安危贴出强迁公告、限期搬离。
作者是曹顺利的朋友,同被邀请参加在日内瓦的人权培训项目。她记述了9月14日在广州白云机场被当局拦截的经过。
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 第17次会议提交的报告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提交者: 权利运动(Rights Campaign)中国非政府民间组织 提交时间: 2013年3月1日 网址: http://rightscampaign.blogspot.com
郭飞雄被刑事拘留60余日之后,其委托的两位辩护律师隋牧青和蔺其磊仍无法会见他。中国律师维权网决定为隋牧青、蔺其磊二位律师提供维权援助,征集两位律师为隋、蔺二位律师维护律师法定的会见权利。
作者根据其消息来源说,前往日内瓦参加人权培训的曹顺利已被刑事拘留。作者呼吁为曹顺利提供法律援助。
关注联合国审议中国人权状况的北京维权人士曹顺利,自9月14日以来音讯全无。家人和朋友到处寻找她,其弟现已到她住地派出所报了案。作者呼吁“让我们共同寻找曹顺利!”
去年以来,作者参与了很多公民要求官员公示财产活动,在当局打压行动中,多数朋友进了监狱,包括许志永、丁家喜和王永红,他因及时逃离才躲过了当局的抓捕。现在他的银行帐号被当局封了,生活陷于困境,他呼吁大家伸出援手帮他度过难关。
为应对政府不断升高对民间活跃人士的打压,三位律师发起成立人权律师团,为因行使自己的权利遭打压的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新公民运动支持者、知名投资人王功权,9月13日被北京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刑事拘留。声明说,继丁家喜、赵常青、许志永、郭飞雄等活跃人士被逮捕后,刑拘王功权标志着“萌芽中的公民社会正遭到全面镇压,中国社会正面临最危险的时候。”
北京大学教授夏业良发布“紧急信息”进行辟谣,说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9月9日在署名单仁平的文章中对他进行恶意诽谤造谣。
文章说,李文海被公安局秘密刑拘、“被精神病”迫害三年半十九天,在回家后小区流氓看他有气,将其家属打成重伤;李文海服安眠药,警方不抢救将他送太平间冷冻。家属就被打告到法院,东城区法院和上诉法院都偏袒被告,颠倒黑白,致使李文海家属投诉无门。
甘肃异议人士李大伟因“颠覆国家政权”入狱十年,去年刑满释放。他就此判刑提出申诉,最近在信访接待厅的约谈中,一位刑事厅长告诉他,就凭他收藏的批评中国政府的文章,“给你定颠覆国家政权罪也能成立”,他还被禁止对谈话内容录音。
刘卫国律师在这封他明知收信人不会收到的信中,告诉他的委托人,他被拒绝见他,还被当局抓捕,他要求当局公开有关信息,但至今未果。他感到愤怒:中国的法律在强权面前的脆弱,以致律师会见委托人、委托人会见自己辩护律师的双重权利,一直处于持续被侵害中。
文章表达了一位普通人对许志永的赞扬和推崇。文章说,当局抓捕许志永是愚蠢的,因为抓捕他让更多人知道了他和新公民运动。
在公开信中,张青强烈抗议中国政府第四次拘捕她丈夫郭飞雄,呼吁立即无罪释放他。她说这样做将对中国的和平转型和改善人权有帮助。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于2013年8月8日将郭飞雄(本名“杨茂东”)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羁押在天河区看守所。
文章认为中共政权资源已经枯竭,其崩溃是可等的,但公民社会是等不来的,必须从现在开始建设。许志永和40多位公民被刑拘标志着一个拐点,公民团队这一类组织化选择,将改变中国。 文章界定“新公民运动”既是一场政治运动也是一场社会运动,不仅要终结独裁专制、落实宪政体制,也要服务社会、培养公民意识。这场运动的起点是人,改变制度从改变自我开始;抗争的基点是爱而非恨。这场运动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公民守望工程”为每一个良心犯送饭。这场运动的目的是希望以最小的代价、最低的成本完成中国大陆的民主转型。它呼吁新公民战胜恐惧、身体力行。
上海东八块拆迁户代表致函获准开发该有争议地段的汉斯公司,要求该公司促请上海市政府妥善安置该地段所剩十九户受害居民、解冻被冻结的居民私有财产、立即释放被二次劳教的魏勤女士;并要求汉斯公司履行原有合同对拆迁户做出的承诺。
接受孙林采访的四位老太太平均年龄72.5岁,在外交部门前静坐已经40多天。她们要求信息公开、反映人权问题;她们认为中美人权对话对改善人权有好处,但不透明,无法了解。视频结尾讽刺地用文革样板戏英雄人物的唱腔唱出了如今底层百姓的“怨声载道”和“等待时机到”的心情。
由“挪威森林李化平”发起的“公民守望工程” 倡导为每个被关押的良心犯建立救助小组,以改善其伙食、为家人和辩护律师提供经济援助等。该“工程”自今年6月启动以来,已经有多位各地公民伸出援手,“认领”被关押的良心犯难友。
艾博公益艾滋病法律网络在给广东省省长和教育厅厅长的公开信中,赞扬《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中删除了“艾滋病不合格”的规定,呼吁广东省教育厅在录用教师进行体检时,坚持零歧视原则,推动删除或修改国务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造成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歧视的条款。
【刘卫国】许志永的辩护律师刘卫国7月24日发表8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其中7份给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1份给北京市大兴财政局。他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公开的信息包括2013年7月18日他及其他人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被抓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被抓人名单及关押场所、该局作出限制他人身自由决定的负责人姓名;设置北京第三看守所的法律依据、内部机构设置的审批程序和职责。要求北京市大兴财政局公开的信息是北京第三看守所2001至2012年的财政预决算。
【丁家喜】维权律师丁家喜的妻子罗胜春在给北京市公安局、检察院的公开信中说,丁家喜是因呼吁官员公示财产而被刑拘的,当局审了他三个多月,只说他对社会有危害性,却说不出他到底犯了什么罪。罗胜春说她先生只是做了一个有良心律师应该做的事。
【许志永】作为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作者抗议当局对许志永的软禁和刑拘,认为这是破坏法制、侵犯人权的行为;并表示跟许志永站在一起,继续推动新公民运动。
在北京第三看守所前对希望探访许志永的访民的采访 视频 。维权人士许志永7月16日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刑事拘留。这位访民说,许志永帮助她弟弟被错判14年徒刑的案子伸冤。
在北京第三看守所前对希望探访许志永的访民的采访 视频 。维权人士许志永,7月16日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刑事拘留。访民谈到许志永对他们家提供了食物、衣服和居住场所等多方帮助。
2011年4月—8月 【刘德军】维权人士刘德军发表了他两年前写的关于2011年2月茉莉花集会事件发生后他被当局秘密关押审讯,然后改为刑事拘留,最后取保候审释放40多天里发生的可怕事情。他详细描述了秘密关押期间,北京国保以黑社会手法对他戴黑头套、殴打、辱骂、用酷刑,包括电击、烟熏、强迫长时间下蹲,所有这一切的目的就是要他承认“在网上号召了茉莉花行动”。 刘德军的文章显示,为镇压茉莉花革命,中国公安当局有部署地实行法外法镇压、恐吓他们怀疑的维权人士。他们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是“低素质流氓”;虽然他们声称 “有实力就有发言权”,但也恐惧 “革命成功了,民主了”,因此威胁:“在最后时刻,我就弄死你们。”
【强拆】文章说,周孝维地处南通市中心的家2013年7月16日被强拆,他与老母被赶出门外无家可归。
【袁兵】反核试验活跃人士袁兵向广州南沙法院递交此行政诉状,指南沙区公安分局警察对他的行政拘留违法,要求道歉和赔偿。北韩今年2月进行了核试验,原告与朋友到一些公共场合举行和平示威,随后南沙公安局的警察对他们进行了抓捕。
【起诉城管】这一代理词是隋牧青律师递交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为温州摊贩李盛燕夫妇状告海珠城管、公安对其造成人身伤害、行政侵权案的法律文件。
【范舜辉、范万成、范水河】三位农民维权领袖被控以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该案的辩护律师隋牧青详述了法庭在审理该案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君子】隋律师与其他三位律师去湖北咸宁赤壁看守所看望今年5月被抓的5位维权人士。他们因在赤壁广场展开了“践行中国宪政梦”的旗帜而被行政拘留,后转成刑事拘留。两位律师分别会见了其中两位维权人士——他们分别被以“颠覆”和“煽动颠覆”罪刑拘。“五君子”在拘留所均遭警察和同号囚犯的殴打,其中一位还遭电击酷刑。据悉目前“五君子”已被当局正式逮捕,罪名不确。
【姚诚】安徽活跃人士姚诚因开车把张林和他女儿张安妮带到莆田旅游而被警察拘留10天。他表示,他不知道15日他们分手之后张林和他女儿去了什么地方。
【史宗伟】郑州黄河河务局工务处副处长史宗伟因参加“同城饭醉”和在网络上发表言论等活动而遭免职,继6月17日发表《严正声明》后,20日史宗伟又发表了补充说明和他给省长的一封信及其单位领导开会向他宣读免除其职务决定的录音。录音记录了局长在宣读决定后史宗伟对决定所列理由提出的反驳,他说自己所作的一切都光明磊落,并指局党组的决定纯粹基于公安局的指控,没有任何法律根据;他还表示不会按决定去新的岗位工作。在《请问郑州河务局党组——关于我<严正声明>的补充说明》中,他在驳斥对他免职的三条理由后,认为党组没有是非、不顾廉耻、颠倒黑白、倒行逆施。他在给河南省长的信中提出如何治理黄河下游的建议。
【史宗伟】郑州黄河河务局工务处副处长史宗伟因参加饭醉活动,在网上发表言论,以及参与静坐活动,被黄河河务局党组免去郑州黄河河务局工务处副处长职务。史宗伟发表声明,说明自己的言论及活动不违背国家法律,为抗议这一处罚宣布即刻退出中共。
【赵常青】“北京财产公示十君子”之一的赵常青,今年4月被拘留后,于5月下旬被逮捕,这次是他第4次坐牢。他第一次坐牢是因为参加“八九民运”,之后又因竞选县人大代表和联署重新评价“六四”的公开信于1998年和2002年两次坐牢。作者说,赵常青成为89一代的重要象征符号:面对危险,践行,担当,持续,冲击,升华。做人理当如此,命运必须肩扛!
天安门母亲群体代表丁子霖和她丈夫蒋培坤发表抗议信,抗议当局拒绝他们于6月3日夜前往木樨地祭奠儿子的要求及在6月2日切断他们的电话座机、互联网和手机通讯的做法。抗议信指习近平上台后,中国的普世人权没有丝毫进步,反而是大踏步地倒退了。
5月31日北京的一些良心犯基督徒聚会,徐永海在讲道中为24年前六四事件中死去的、受伤致残的、坐牢的所有人祈祷,也为今天因六四被软禁在家中的人祈祷。徐永海说,当今中国反腐的现状太需要人们学习圣经,他也呼吁美国不要资助垄断圣经出版的三自爱国教会,让中国人民可以在书店里买到圣经。
【问责】5月8日,海南省万宁市发生了一起小学校长带该校6名女生开房的恶性刑事案件。万宁市公安局对社会公布办案情况,称案件受害人“处女膜未破裂”、“未被强奸”。 “广州新媒体女性网络”发表公开信,对万宁市公安局的办案能力及其职业操守提出质疑,认为其涉嫌渎职,呼吁对其问责。
【李建峰】李建峰是前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长,2003年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李建峰否认对他的指控,认为这纯粹是当局为报复他在法律框架内协助他人维权而对他进行的栽赃陷害。李建峰获减刑5年,共服刑11年,其间曾遭酷刑并被强迫劳动。李于2013年4月获释,面对他的是妻女离去、父母老迈、生活无着的困境。
维权人士杨林于4月22日失踪,39名包括律师、学生在内的各界人士联名向社会发出《寻人启事》。
【要求官员财产公开】这10位律师分别是因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而被以“非法集会”刑事拘留的赵常青、丁家喜、袁冬等人的辩护律师(参见 中国人权 新闻稿《 赵常青等7人因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被刑拘 》)。10名律师在给北京市公安局的信中列举法律条款,证明他们当事人的做法“完全不构成犯罪”,并以宪法为据,指出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属言论自由范畴,因此他们认为,丁家喜、赵常青等7人都是无罪的,当局应依法撤销案件,释放被羁押的当事人。
一、李建峰的基本情况 李建峰,男,1965年3月20日出生,地下天主教徒,祖籍江苏省南京市,曾经居住地福建省寿宁县,福建省宁德市,1985年毕业于福建省宁德市师范学院数学系留校任教,同年获得山西谡山史册无线电专业毕业文凭,1992年毕业于原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曾任福建省宁德市司法局教育科长、兼职律师、捕前任福建省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长,正科级审判员。2000年被授予二等功臣及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称号。2002年三月因被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罪、非法持枪罪被捕,分别羁押于福建省公安厅看守所、福鼎市公安看守所、三明市公安看守所、永安市公安看守所,...
【蒙冤警察】全国蒙冤警察群体继2012年8月、9月发表公开信,敦促中共解决司法系统的腐败问题、为他们的冤案平反之后,又向新的中央领导发出了三封公开信。在2012年10月和12月的信中,他们敦促新领导停止以“维稳”名义迫害维权人士,要求惩治那些需对这些冤案负责的人,表达了他们在维权运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决心。在2013年2月以反腐宣言的形式写的信中,他们谴责腐败官员假借“维稳”旗号保护他们自己,对公民任意拘押、殴打及施行其它侵权行为。这份宣言还表达了签署人对中共承诺反腐、坚持宪法至上和推进法治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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