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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指广西村长维权案涉“国家秘密”

2010年05月19日

中国人权获悉,2010年5月19日,广西警方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滩镇白虎头村村长许坤的律师郑建伟会见他。郑建伟说,公安局拒绝向他出示“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月15日,许坤被警方以“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被指控“非法占有属於国家的停车场”,此案由经侦队经办。许坤於2008年被选为白虎头村村委会主任。2006年,当地政府以开发旅游业为名在当地进行拆迁。4年来,许坤一直带领村民维护自身的土地房产权益。许坤的妻子告诉中国人权,“许坤从来没有参与过这一经营,更没有从中拿过一分钱”。

许坤的妻子告诉中国人权,直至5月18日晚上,她仍未接到他丈夫的刑事拘留通知书,警方则说已经寄出。尽管5月15日当地官方媒体已经广为报道了许坤被以“非法经营罪”拘留的消息,她曾前往北海市公安局和北海市第二看守所打听丈夫下落,但这两处的官员都对她说,他们那里“没有这个人”,但看守所的门卫却又收下她带去的换洗衣物。

据知情者告诉中国人权,许坤曾被警方关押在北海市一家山庄,遭拷打和轮番审问。此外,在许坤被抓前后,大约20名在停车场工作的白虎头村老年村民被警方找去问话。据他了解,这些村民被强迫在一些文件上签名或按手印,他们大都不识字,也看不懂内容;有的文件在他们签名或手印之上留有很大空白。

“这是当局以‘国家秘密’之名剥夺个人正当法律程序权利的又一例证”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指出,“这一案例再次凸显了中国的《律师法》(2007年)与《刑事诉讼法》(1996)之间的严重冲突。根据《律师法》,无论案件是否涉密,律师有权直接会见他的当事人,但《刑事诉讼法》却要求律师在案涉国家秘密时必须经侦查机关批准才能会见当事人。”

中国人权敦促北海市当局妥善公正地处理好这一长期存在的土地争议。当局应对这一未举行任何听证、未与当地民众商议而付诸执行的土地征收决定进行全面公开的调查,并立即停止以刑事拘留手段先抓民选村长,然后强迫村民作伪证以使案件成立这种破坏法治的做法。

白虎头村与北海市政府之间土地争议的有关背景材料

广西北海市银滩镇白虎头村约有800户人家,村民2800人,主要从事旅游、渔业等营生。2006年,当局为了开发旅游业,对白虎头村进行拆迁和土地征用。在过去4年中,许坤带领白虎头村民为维护合法权益与当局以非法手段剥夺他们土地和房产进行了抗争。

2006年,许坤的前任、前白虎头村村委会主任冯坤,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情况下,私下向北海市土地储备局提交了一份同意该局在这一地区进行土地征收的说明。这一行动等於向市政府交出了全村大约762亩土地。该说明放弃了举行村民听证会和进行协商的权利。

消息披露后,包括许坤在内的一些村民开始到有关当局上访。白虎头村的拆迁工作从2007年开始。在当局的威逼利诱下,被迫迁离的村民搬到了离白虎头村大约7公里外的新建居住地。但他们发现那里根本就没有承诺的学校和医院,同时他们却失去了原有的生计。2008年,继续带领村民维权抗争的许坤当选为村委会主任。但第二年许坤就被开除党籍,但仍担任村委会主任。村民继续到从地方当局到包括全国人大、国务院和最高法院在内的中央政府政府机关上访,但未获任何结果。直至2010年5月初,全村仍有74家、约200名村民未在拆迁合约上签字。

据目击者告诉中国人权5月8日当晚发生在白虎头村的情况:当局出动了包括武警、警察和联防队员在内的约700到1000人,包围了许坤的家,堵住了白虎头村多处出入口。许坤安排家人到家铁门外后,与父亲留在他4层楼房的院内。许坤一直用手机与外界保持联络,说他自制了很多燃烧瓶,决心跟警察抗争到底。警察见状於次日晨撤出现场。许坤随后也离开了家,於5月14日被警方拘传。

许坤的妻子告诉中国人权:“我们家这个房子也不是许坤的,是他父母的。他们安排的地方不靠海,我们靠海吃海,让我们搬到别的地方去,叫我们怎么办呢?政府又没有人出来帮助解决问题,现在许坤又给冤进去了,我们怎么办,只好跟他们拼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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