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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访民、《零八宪章》签署人段春芳被判刑

2009年10月23日

中国人权获悉:上海访民、《零八宪章》签署人段春芳涉嫌“妨碍公务罪”一案,於2009年10月23日上午在上海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段春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家属表示对判决不服,将提出上诉。

段春芳在上海的住房於1999年9月被政府强制拆除后,与为失去工作的兄长段惠民一起上访讨还公道。2006年11月3日,段氏兄妹在北京上访期间,被上海市驻京办截访人员高卫国等10余人毒打后带回上海。随后,段惠民被上海当局处以13个月劳教。被押期间,段惠民病情加重,生命垂危。同年12月31日,当局决定对段惠民所外执行劳教。在被送回家的路上,段惠民请求将他送往医院治疗,但遭拒绝,并被扔在马路上,两天后去世。

段惠民去世后,段春芳继续为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和兄长段惠民被毒打致死案到北京上访,并参与上海地区《零八宪章》的签署活动。2009年6月23日,段春芳与丈夫一起出门买莱时,遭十多名警察围殴,手臂等多处受伤。7月3,日警方将段春芳羁押,指控她打警察,随后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将其正式逮捕。

段春芳的弟弟段若飞告诉中国人权,段春芳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不承认检方指控她殴打警察,说:“你们把我当成女杨佳,我一个弱女子能打3个民警和3个保安吗?” 段若飞说,庭审时,只有他和母亲被允许进入法庭,在法院外前往声援段春芳的约三百多人被拒绝进入。他还透露:段春芳在被关押期间遭到毒打,被打得鼻青脸肿,胳膊有明显的瘀血,手臂也受伤。

段春芳的辩护律师蔺其磊表示,法院判决,对事实认定并不清楚,指控段春芳殴打警察只有证人证言,没有其它证据,证人就是在场的警察。当律师提出要求出示当时公安机关现场监控录像时,法院认为证人证言已经足够,没有必要提供监控录像。蔺其磊律师认为,如果法庭出示监控录像证据的话,那么段春芳辩解和检方的指控,谁真谁假,可以一目了然。

“当局对段春芳进行的是不公平的司法审判。这一案件是中国成千上万被强拆的上访人士中的典型案例,他们不仅没有得到当局的回应和适当赔偿,反而遭到拘留、判刑或镇压。”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强调指出:“中国当局应在这一案子上诉时予以重新考虑,这实际上是对一个独立和公正的司法系统的审判。”

在中国筹备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之际,中国人权敦促国际社会密切关注在中国屡屡发生的强迫拆迁、迫害上访人士等侵犯人权的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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