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消息人士告诉中国人权,上海访民龚浩明於11月8日被上海公安局黄浦分局抓走。
当晚10点多,突然有人敲龚浩明家的门,自称是送快递邮件的。当龚浩明的妻子李萍打开门后,10多个人冲进来将她推倒在地。这些人二话不说,将龚浩明铐上手铐,不等他穿上外衣和鞋子,就将他带走。李萍要求来人出示法律手续和相关证件,只有其中一人出示了警官证。该人名叫陆兴龙,是黄浦公安分局警察。
随后,警方对龚浩明家进行了3个小时的搜查,抄走了一台电脑和许多上访材料。警察出示了一份只有搜查对象姓名、其他内容空白的搜查证。搜查完后,警察只让李萍在搜查证上签字,没有交给李萍搜查证,当时没有证人在场。
当晚10点多,家住上海中山北二路777弄的龚浩明母亲家也被搜查。警方没有向龚母出示任何法律手续,抄走了两台电脑、四台扫描器及许多上访材料。
龚浩明的妻子李萍在当晚即到上海黄浦公安分局半淞园路派出所询问丈夫的下落。派出所要她到黄浦公安分局去问。11月12日上午,她又去该派出所询问。该所警官叶金水交给她一个刑事拘留通知书,称龚浩明因涉嫌“故意泄漏国家秘密”被刑事拘留,落款日期是11月9日凌晨3时14分。龚浩明82岁的老母对儿子的处境十分担忧。
2003年12月,龚浩明曾被当局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判处两年半劳动教养。